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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免 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

2017-06-19

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免 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

银监会、保监会: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

促进实体经济发展,经国务院同意

现就 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免征银行业监管费(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)和保险业 监管费(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)

二、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

银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履行管理职 能所需相关经费,仍由中央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

三、银监会和保监会应当于2017年8月31日前

完成以前年度银行 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汇算清缴工作。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 欠收入

应当足额征收,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国库

四、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

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 日。

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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