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免 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
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免 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
银监会、保监会: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
,
促进实体经济发展,经国务院同意
,
现就 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免征银行业监管费(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)和保险业 监管费(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)
。
二、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
,
银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履行管理职 能所需相关经费,仍由中央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
。
三、银监会和保监会应当于2017年8月31日前
,
完成以前年度银行 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汇算清缴工作。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 欠收入
,
应当足额征收,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国库
。
四、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
,
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 日。
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19日